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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校门口食品安全防线——屯昌县屯城镇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暨流动摊贩管理培训会

来源: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 Thu Dec 14 15:25:23 CST 2023 浏览次数:57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与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管理,优化食品卫生市容环境,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近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召开了屯昌县屯城镇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流动摊贩管理培训会议。县市场监督督理局罗洪平副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梁定勋副队长、屯城镇人民政府张广越副书记、许海涛副镇长,以及实验小学周边34名流动摊贩经营者参加此次培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文件,结合生产条件、操作规范等实际,对食品摊贩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原料采购和储存、原料加工、索证索票、餐饮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及违反该办法规定的处罚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同时,以近年来屯城镇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事故为实例告诫流动摊贩经营者,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由一小点一小点的安全隐患堆积后爆发而成的。因此,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等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近期执法队伍对实验小学周边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分析。根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内容,要求流动摊贩经营者要在划定的临时摊贩经营区域和规定时段内开展经营活动,强调不能乱占用道路摆摊,不允许在校园门口周边200米范围内及公共厕所25米范围内进行摆摊等,并需要负责自家摊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屯城镇政府就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提醒流动摊贩经营者要定期办理健康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摊贩信息公示卡,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并强调,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身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最后,各单位针对从业人员的提问进行全面细致的解答。通过此次培训会,加深了流动摊贩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认识, 进一步增强了食品摊贩经营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夯实了校门口的食品安全防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