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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视融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著作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北京京视融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著作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8日,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办《案件转办函》称,近期,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播放的电视剧、电影、动画片、栏目等节目涉嫌发行侵权盗版的线索。我执法人员立即赴往现场进行调查,抽样取证涉嫌发行侵权盗版的《我们这十年》、《满江红》、《三星堆荣耀觉醒》、《理解中国》等19部电视剧、19部电影、2部动画片、17部栏目,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2022年12月19日、2023年5月24日,北京京视融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分别签订了《播映权合同书》2份,并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销售发行盗版的《我们这十年》、《满江红》、《三星堆荣耀觉醒》、《理解中国》等19部电视剧、19部电影、2部动画片、17部栏目,费用合计为17907元。北京京视融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销售的电视剧、电影、动画片、栏目等复制品,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
二、处理结果
北京京视融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参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表》(编码:80),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依法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07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启示
(一)本案的成功查处,展示了我省查处侵权盗版违法违规行为的最新成果,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持续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切实在我省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助力民族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同时,彰显了“扫黄打非”、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展现了新时代“扫黄打非”工作者忠于职守、敢于斗争的精神。
(二)本案是打击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的典型案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购买复制品传播他人作品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消费者主动抵制侵权盗版,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出版物市场环境。
